江门市江侨路北侧PJ01-M02-02地段(c05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0 14:52:16   作者 :禹航环境    浏览量 :140
禹航环境 发布日期:2024-03-20 14: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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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侨路北侧PJ01-M02-02地段(c05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9年工作方案》等国家及地方文件要求,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开展江门市江侨路北侧PJ01-M02-02地段(c05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指南导则等要求,进行了地块污染识别及现场快筛等工作,编制了《江门市江侨路北侧PJ01-M02-02地段(c0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江门市江侨路北侧PJ01-M02-02地段(c05地块)

占地面积:19468.16m2

地理位置: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江侨路与丰乐大道北沿线交汇处西北侧。中心坐标为N 22.632130°、E 113.084933°

土地使用权人: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现为闲置空地

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调查时间为2024年2月,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结果基本明确了调查地块历史沿革。调查地块权属人原为广东珠西智谷投资有限公司,后由于公司破产,地块未进行开发,使用权于2018年移交给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调查地块在2010年以前为山岗林地。2010年,由于地块西北侧绿茵豪庭二期建设需要,对调查地块内山体进行开挖取土。2010年~2013年地块处于闲置状态;2014年,由于地块南侧江侨路扩建,对地块内山体进行开挖取土,同年在开挖区域修建道路施工项目部,用于生活和办公;2018年,由于江侨路建设进度加快,将地块西部区域扩建作为道路建设项目部,主要进行生活、办公及建材临时暂存;2019年,地块西部项目部拆除,地块除东部道路项目部外均处于闲置状态;2022年,地块内东部道路项目部拆除,地块完全处于闲置状态

相邻地块四周历史沿革及现状情况如下:

地块外东侧:地块外东侧现状为丰乐路,隔丰乐路为越秀·天悦星院住宅。丰乐路在2008年前为小路,后于2008年进行扩建,使用至今;再往东侧区域在2018年以前为空地;2018年修建为越秀·天悦星院住宅。

地块外南侧:地块外南侧现状为江侨路,隔江侨路为嘉悦名都小区住宅。根据历史卫星遥感图,地块外南侧江侨路在2014年进行扩建。再往南区域在2008年以前为山林地和厂房,其厂房为江门华盛海产品有限公司和江门市普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中江门华盛海产品有限公司进行鱼翅和深海鱼加工,江门市普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废纸分拣回收售卖;2008年平整修建为嘉悦名都小区住宅使用至今。

地块外西侧:地块外西侧现状为蒲葵幼儿园和绿茵豪庭。根据历史卫星遥感图,地块外西侧在2010年前为五邑蒲葵高尔夫球场,2010年进行填土平整,同年修建绿茵豪庭二期住宅并在西侧紧邻区域修建楼盘建设项目部;2018年,原项目部区域开始修建蒲葵幼儿园使用至今。

地块外北侧:地块外北侧现状为蒲葵之梦住宅和得实别墅。根据历史卫星遥感图,地块外东北侧在2000年以前为山地;2000年开挖修建为得实别墅使用至今。地块外西北侧在2010年前为高尔夫球场,后于2010年进行填土后闲置,2018年开始修建为蒲葵之梦住宅使用至今。

综上,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地块历史上经历开挖取土平整,区域内仅在原项目部区域存在硬化。初步确认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可能性,主要污染途径为开挖过程和项目部车辆的使用,因此需要对对调查地块进行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分析,对土壤进行基本项45项及石油烃(C10-C40的验证分析,对地下水进行重金属及石油烃的验证分析。地块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工作,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的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二、初步采样阶段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2024年2月29日,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点位编号为S1~S6;建井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点位编号为W1~W3。调查地块外设置两个对照点,点位编号DZ1、DZ2,具体位置分别位于地块外西南侧610m的山地DZ1和东南侧约980m的山地DZ2。土壤监测因子为基础理化性质GB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及特征污染因子,包括pH、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基础理化性质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如下:

(一)土壤:土壤样品共采集30个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pH值介于5.05~8.01之间,轻度酸化(pH:5.5~8.5)土壤样品共11个,占36.67%无酸化或碱化(pH:5.5~8.5)土壤样品共19个,占63.33%。重金属和无机物砷、汞、铜、铅、镍、镉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挥发性有机物二氯甲烷、邻二甲苯有不同程度检出,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检出,以上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六价铬、其余25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二)地下水:地下水采集3个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样品呈中性;监测指标砷、汞、镍镉、、铅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7项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

三、初步调查结论

由初步调查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中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本项目选取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未因地块历史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江门市江侨路北侧PJ01-M02-02地段(c05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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