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西槎路槎龙“基头北”地块。
占地面积:13131m2。
地理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西槎路以北、槎潭路东侧,中心坐标为:N 23.186027°、E 113.226088°。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槎龙经济联合社。
地块规划:中小学用地(A33)、道路(S)。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2024年1月~2月获得的第一阶段调查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结果基本明确了调查地块历史沿革。
调查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调查地块2006年以前为农田,主要种植甘蔗,部分作为空地闲置;2006年地块内进行清表平整后建成嘉忠物流园仓库,2006年至2019年间主要涉及转运、储存一般货物,如家具、家电、衣服、箱包等,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2019年,地块出租给广州市白云区广云外国语学校,地块内物流园仓库清拆退场,并开始建设学校;2022年,学校建设完成并招生开学,地块内范围主要作为学校操场,西侧及南侧用作道路。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1)地块外东侧:2006年以前为农用地,2006年至2019年为嘉忠物流园仓库,2019年年末物流园仓库拆除,地块出租给广州市白云区广云外国语学校进行建设,2022年建成运营。
(2)地块外南侧:历史以来一直为西槎路,隔路为阳光花园小区。
(3)地块外西侧:历史以来一直为槎龙村居民区,西北侧在2006年至2019年为物流园仓库。
(4)地块外北侧:2004年以前为农用地;2004年至今为槎头创意园,主要进行音箱零售、培训机构、蔬菜配送、电商贸易等。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经过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实地勘察核实,本地块历史上主要用途为农用地、物流园仓库、道路,当前用途为学校、道路,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满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非工业城市建设用地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2023〕148号)中的 8 种情形,即:1、当前和历史上仅涉及初判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活动;2、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输送、排放等活动;3、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环境违法事件;4、土壤、地下水等已有监测数据的,监测数据未表明存在污染风险;5、当前不存在被污染迹象;6、无外来土壤。7、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源的污染风险;8、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无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和污染物,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调查评估流程,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本项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及结论分析,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规划要求,作为中小学用地(A33)及道路开发利用的人体健康风险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