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委会地块三之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委会地块三之三地块(原名:台山市赤溪镇X547县道东侧地块)
占地面积:117089.69m2
地理位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中心坐标为N22.017629°、E113.000387°
土地使用权人: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鱼塘。
未来规划:文化设施用地(A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11月。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结果基本明确了调查地块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村委会,2022年11月经江门市政府批复,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查地块历史以来均为鱼塘,用作咸水养殖用途。目前由多个养殖户分别承包养殖膏蟹、南美白对虾等。2022年12月,地块内已无养殖行为。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 (A2)。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地块外四周均历史上及现状均为鱼塘,养殖虾、蟹等。鱼塘与调查地块紧邻。调查地块外四周现状为鱼塘。
参考《池塘养殖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管理规范》(DB32/T 1398-2009),养殖水面连片面积在200亩(含200亩)以上的养殖场,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参考《池塘养殖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管理规范》(DB32/T 1398-2009),养殖水面连片面积在200亩(含200亩)以上的养殖场,属于规模化养殖。地块内及周边鱼塘连片范围大于200亩,且养殖种类类似,因此属于规模化养殖场。鱼塘均为咸水鱼塘,鱼塘水来源为涨潮时的海水,调查地块内鱼塘可视为海水养殖鱼塘。
综上,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1)通过对地块历史沿革分析、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分析,调查地块内主要污染影响来源为饲料中添加的矿物质元素,经过沉淀、溶解和微生物富集等,对调查地块和周边区域造成污染影响。
(2)结合海水养殖的污染排放要求,调查地块主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包括:金属锰、锌、铜。
(3)下一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污染区域,进行土壤
和地下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初步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第一次采样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由于部分区域租约未到期,仍在养殖无法进行采样,第一次采样只完成3个点位采样工作。在12月鱼塘全部停止养殖后进行第二次采样,采样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2022年12月13日。
两次采样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点位编号为S1~S14,钻孔深度为3~6m,共计采集45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共布设11个沉积物采样点,点位编号为CJ1~CJ11。调查地块内土壤及沉积物的监测项目为基本理化性质、GB36600内必测基本项45项及特征污染因子,包括:pH、干物质、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金属锌及金属锰。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W1~W3,分别对应土壤监测点位S1、S5和S9;布设11个地表水采样点,点位编号为DB01~DB11。共采集3组地下水样品和11组地表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项目为:pH、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金属锌及金属锰。
调查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具体位置分别位于地块外西南侧约1270m的山地(DZ1)和北侧约770m的山地(DZ2)。监测因子包括:理化性质(2项)、GB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金属锌及金属锰。
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如下:
(1)土壤: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的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无机物铅、镉、砷、汞、镍、铜、锌及锰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和推导值。地块内土壤样品有机物均未检出;土壤中六价铬均未检出。
(2)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监测指标金属及无机物砷、镍、铅、铜、锌、镉和锰共7项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汞和六价铬未检出。
(3)地表水:检测结果显示,监测指标金属及无机物砷、镍、铜、锌、镉和锰共6项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六价铬铅、汞和六价铬未检出。
(4)沉积物: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沉积物重金属和无机物(砷、汞、镉、铜、镍、铅、锌和锰)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有机物监测指标及六价铬均未检出。
(5)土壤对照点:检测结果显示,地块的土壤对照点样品中的砷、镉、铜、铅、汞、镍、锌及锰共计8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有机物及六价铬均未检出。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采样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及沉积物样品各检出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及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和推导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未因地块水产养殖而受到明显污染,土壤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地下水及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及地表水各项毒理学指标检出结果均小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台山市赤溪镇磅礴村委会地块三之三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