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西站产业园区主干道建设工程用地地块

发布日期:2025-02-17 00:00:00   作者 :禹航环境    浏览量 :94
禹航环境 发布日期:2025-0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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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鹤山西站产业园区主干道建设工程用地地块

占地面积:220835.29m2

地理位置:位于江门市鹤山市桃园镇,G325建设西路旁。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E 112.900381°,N 22.741598°。

现土地使用权人: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

获得土地使用权时间:2024年。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山林地、鱼塘、山林地、工业企业、道路、养鸽房、养猪场。

未来规划:道路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及依据:地块未来规划为道路用地,由于地块内涉及到重度污染农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调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5月。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资料分析可知,调查地块于2024年被征收。

地块前后跨度约5km,征收前分别权属于桃源镇、龙口镇的各个村庄,2024年征收后权属于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区域3东部珠岗村山头上有一块重度污染农用地区域。区域1在2012年以来基本为G325道路和辅路,以及部分空地。区域2历史上为空地、仁和大道、山林地,2011年建成广佛饲料有限公司开始生产,2012年建成新盈粤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开始生产。区域3、4历史上至今基本为山林地、鱼塘,2003年区域4西部建成养猪场(现广东大广农牧集团龙口场),属于规模化养殖;2013年区域4西部新出现一个养鸽房,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区域3东部珠岗村中有一个原制伞厂成品仓库,在2022年变为废品回收站使用;区域3、4东部原林地区域于2022年平整后作为东太管业PVC管堆放场使用;区域3、4中部原鱼塘、山林地区域于2022年开始高铁高架桥建设,对山体进行开挖,部分开挖山土填至鱼塘中,2024年高架桥已经建成。

现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道路用地。

根据调查地块资料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区域历史详细情况如下:

(1)调查地块东侧:

区域1东侧相邻区域有桃源河、桃园医院、村庄。

区域2东侧相邻区域有桃源河、建桃工业区、村庄,工业企业包括鹤山市正达复合包装有限公司、百纳家具有限公司、雪尔达冷冻设备公司。

区域3东侧相邻区域基本为鱼塘、山林地、村庄,2015年出现欧克特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区域4东侧相邻区域基本为鱼塘、山林地、村庄,还有鹤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出现东太管业PVC管堆放场。

(2)调查地块南侧:

区域1南侧相邻区域为制伞厂,已废弃停产十余年。

区域2南侧相邻区域为G325道路。

区域3南侧相邻区域基本为鱼塘、山林地,东部珠岗村区域南侧为珠岗村居民区和多个制伞厂。

区域4南侧相邻区域基本为鱼塘、山林地,2022年出现东太管业PVC管堆放场。

(3)调查地块北侧:

区域1北侧相邻区域为G325道路。

区域2北侧相邻区域为广佛饲料有限公司、鹤山市正达复合包装有限公司、百纳家具有限公司、空地、山林地。

区域3北侧相邻区域基本为鱼塘、山林地,2022年出现东太管业PVC管堆放场。

区域4西侧相邻区域基本为鱼塘、山林地,2015年出现欧克特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调查地块西侧:

区域1西侧相邻区域为G325道路、鹤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域2西侧相邻区域为仁和大道和山林地。

区域3西侧相邻区域基本为鱼塘、山林地,还有珠岗村居民区、多个制伞厂、广东大广农牧集团龙口场。

区域4西侧相邻区域基本为鱼塘、山林地,还有广东大广农牧集团龙口场。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调查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有工业生产情况,未发生污染事故,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结合污染识别情况,地块内外的潜在污染来源如下:

(1)调查地块区域1、区域2东侧有建桃工业园中的工业企业。根据污染分析结果,在生产过程中,各家企业会产生有机废气、金属粉尘、焊接废气和燃油废气等。各家企业均有相应的有机废气和粉尘的处置措施,地表硬化情况良好,且盛行风向和次盛行风向为北风和西北北风,有机废气、粉尘通过大气沉降途径影响到调查地块的可能性小。但保守考虑,长期且大量的锅炉燃油废气未经妥善处理就排放可能造成影响,因此将多环芳烃视为特征污染物。

(2)地块内主要存在的污染风险来源为地块内G325道路及周边道路有大量货车通行或者停放,大量货车长期通行会导致道路有细微开裂,使得油品“跑冒滴漏”以及尾气排放造成污染风险,主要关注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3)地块内区域3还存在一个重度污染农用地区域,位于珠岗村山头之上,面积约873.33m2,。

(4)地块内区域3、区域4中部高架桥修建区域有过填土和开挖活动,经核算地块内填土面积约1201.28m2,开挖面积约1793.56m2,填土方量约3003.20m3。经调查填土来源清晰,均来源于地块内山林地开挖土壤。填土对地块无污染影响,但地块内填土平整和高架桥修建时大型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油品“跑冒滴漏”可能造成污染风险,主要关注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5)调查地块区域4西部的养猪场区域,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废水、粪便会造成水中的耗氧量、氨氮、粪大肠菌指标的浓度升高,均具有一定的风险。同时考虑到猪饲料中可能含有砷,因此,该养猪场识别特征污染物为:土壤中砷,地下水中砷、耗氧量、氨氮、粪大肠菌。

(6)其它区域基本上为鱼塘、山林地,无污染风险。

本次调查启动缘由是地块内存在重度污染农用地,因此,将调查地块内重度污染农用地区域视为重点关注区,面积约873.33m2,其它区域内和周边范围污染风险较小,均视为一般关注区。

下一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分布及迁移的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初步采样分析

本次调查初步采样分析的检测单位是广东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钻探单位是广州沃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33个土壤采样点,钻探深度1.0~11.0m,共采集133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和对照点),采样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2日,2024年12月4日-12月6日。

在调查地块内布设5个地下水采样点。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10.15)中关于地下水布点监测原则的说明:“地下水以调查浅层地下水为主。若地块调查至基岩或风化层仍无地下水,须提供各地下水监测点位现场岩芯照片或其他可靠的佐证材料,可结束该地块地下水调查。”根据现场照片和建井记录,本次调查S8/W3点位钻孔深度已至风化层,但成井后未采集到地下水,根据导则,该点位可结束地下水调查,因此,本次调查未采集S8/W3点位地下水样品。

在地块外设置土壤对照点2个,共采集2个土壤对照样品;具体位置分别位于地块外东侧约200m和南侧约400m的林地。

土壤的监测项目为基础理化性质、GB 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及特征污染因子,包括pH、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地下水S33/W5点位加测氨氮、粪大肠菌群、耗氧量。

四、筛选值选取:

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道路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相关规定,调查地块规划属于第二类用地,故本调查地块选用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调查项目土壤污染物风险筛选标准。

五、样品检测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结果为:

初步调查共采集133个土壤样品检测基本理化性质(2项)、GB 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指标和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除六价铬外,其余6种重金属及无机物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项目风险筛选值;有机物仅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浓度未超过本项目风险筛选值,说明本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现土地规划类型要求。

地下水采集样品pH值检测结果在6.5~6.7之间,地下水样品偏中性。地下水采集样品中浊度检测结果在20~31NTU之间,采样浊度均超筛选值3NTU。由于浑浊度为水体物理性状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对人体无健康风险,因此对浑浊度不再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价。初步调查采集的4个地下水样品中,铅、镉、砷、铜、镍均有重金属及无机物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三类水标准限值,汞、六价铬在所有地下水点位未检出。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在所有地下水点位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对应筛选值。多环芳烃在所有地下水点位未检出。氨氮、耗氧量COD、粪大肠菌群仅在S33/W5检测并有检出,氨氮、耗氧量检出量均未超地下水三类水标准,粪大肠菌群检出量超过三类水标准。由于粪大肠菌群为微生物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且未来规划为道路,不进行地下水开发利用,对人体无健康风险,因此对粪大肠菌群不再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价。

六、初步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道路用地,因此调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

根据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所有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等污染物指标的检测浓度均低于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地块未因扰动或人类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土壤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即调查地块土壤符合道路用地的利用要求。

综上所述,鹤山西站产业园区主干道建设工程用地地块不属于污染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该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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