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高镇金沙南路南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2 00:00:00   作者 :禹航环境    浏览量 :309
禹航环境 发布日期:2023-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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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高镇金沙南路南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情况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江高镇金沙南路南侧地块。

占地面积:34714.00m2

地理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南路及中兴路交界处东侧,中心坐标为:N 23.272145°、E 113.219120°。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

委托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防护绿地(G2)、教育科研用地(A3)及道路。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2023年6月~7月获得的第一阶段调查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结果基本明确了调查地块历史沿革,调查地块现状土地使用权人为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块的历史沿革如下:

调查地块在2023年之前属于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白云第一建筑富高有限公司。2023年8月,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对地块完成收储工作。其中,地块西部在1979年前为山地和水塘,1979年~1999年山地修建养鹅场进行鹅养殖;1999年~2012年,地块西部完成山地平整,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2年~2020年,地块西南部修建红木家具生产厂房,西北部作为楼盘修建的项目部,进行办公和建材暂存;2020年~2023年,地块西北部原项目部区域改建为驾校和停车场,并于2023年1月新增自助洗车点;2023年8月地块西部厂房、驾校、停车场及自助洗车点停止运营,并在同年8-10月逐步进行拆除平整。地块东部在1984年前为荒地,1984年~2014年一直作为建材仓库、停车场和居民楼使用,后于2014年改建为厂房进行生产运营;2023年8月,地块被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地块东部厂房停产搬迁;并在同年8~10月逐步进行拆除平整,地块完全处于闲置状态。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1)地块东侧:地块东侧历史上一直为居民区,属于高塘社区管辖。东南侧存在闲置厂房,历史上作为江高金江砂布厂进行纱布制造,距离地块45m。

(2)地块南侧:地块南侧紧邻区域一直为居民区,南侧在1975年~1999年存在江村养鸡场,后于1999年进行平整改建为居民区和江高镇敬老院。

(3)地块西侧:地块西侧历史至今一直为居民区,属于金沙社区管辖。西南侧在2008年修建厂房进行生产,作为广州市嘉凯广告展示用品有限公司和广州东溢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距离调查地块100m。

(4)地块北侧:地块北侧紧邻区域1999年前为荒地,在1999年~2011年修建为刘家沙综合市场,后于2012年改建为金沙广场;地块北侧其区域一直为居民区,属于金沙社区管辖。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1)通过对调查地块的经营方式、生产工艺、生产历史、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方式等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的可能性。

(2)经过地块内企业调查结果分析,地块内企业生产对地块存在一定的影响。

(3)经过地块周边企业调查结果分析,地块外历史企业生产对地块不存在污染影响

(4)地块潜在污染来源为地块内主要涉及特征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酞酸酯类、LAS。

(5)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工作,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的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月16日10月16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

调查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分别位于地块外西南侧190m的山林地BS1和东北侧1580m的山林地BS2,共采集2个土壤表层样品。监测因子包括:理化性质(2项)、GB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和特征污染物。

调查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和判断布点法相结合,地块内共布设26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S1~S26,布点密度约为1335.15m2每个点。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钻孔深度为6~11m,共计采集150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监测项目为基本理化性质、GB36600内必测45项、石油烃(C10-C40)、酞酸酯类,具体包括:pH、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酞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W1~W4,分别对应土壤监测点位S3、S8、S17和S25,共采集4组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项目为:pH、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如下:

(一)土壤:

调查地块外设置了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土壤对照点样品中镉、铅、镍、铜、汞、砷、石油烃(C10-C40)共7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各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本报告所选取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中的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调查地块内设置了26个土壤监测点位和9表层土壤点位,共采集150组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整体土壤偏性。重金属和无机物,具体包括镉、铅、镍、铜、汞、砷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都低于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有机物监测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检出值均低于对应的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其余土壤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二)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基本理化性质pH及浊度均有检出,pH满足地下水Ⅲ类要求,浊度不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由于浊度为非毒性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监测指标浑浊度不再进行评价。地下水中,具体包括监测指标镉、铅、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4项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采样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样品各检出指标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土壤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各项毒理学指标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或小于推导的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江高镇金沙南路南侧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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