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城区441802004005GB01103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发布日期:2023-03-03 00:00:00   作者 :禹航环境    浏览量 :146
禹航环境 发布日期:2023-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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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城区441802004005GB01103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清远清城区441802004005GB01103号地块

占地面积:1514.39m2

地理位置: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百加居委会裕利村,新百加小学西侧、勤学路东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3.0578745°、北纬23.6465390°

土地使用权人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未来规划:中小学用的(A3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2月。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在征地前属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百加社区居民委员会2015征地属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调查地块在2005年之前,主要用于农田耕作,种植瓜果蔬菜等,部分为竹林荒地。2005年,地块北部用作仓库,主要储存地块东北侧的灰油场材料;2012年,地块内进行平整,同时将北部仓库进行拆除,此后地块逐步进行住宅修建,截止到2013年12月,地块内共有5栋住宅,其中栋住宅为3层楼结构,栋为4层楼结构,一栋为2层楼结构,一直作为村民居住用途使用到2022年;2022年,地块内住宅被拆除,并于4月进行水泥硬化,用作新百加小学的校车停车场,现为空地。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东侧:东侧相邻区域为勤学路和百加社区裕利村居民区居民区主要为自住房、小卖部、午托机构和灰油场。灰油场成立于2000年,并于2013年关停撤离,期间主要进行灰油制作

南侧:南侧相邻区域为百加社区裕利村居民区主要为村宅、午托机构、小卖部和光宗卷闸门店,其中光宗卷闸门店于2021年从官都村搬迁至本地,主要进行卷帘门的加工,在此之前为小卖部

西侧:地块西侧相邻区域农田,后于2018年闲置,2019年进行平整后开始修建新百加小学,百加小学于2022年完工。

北侧:地块北侧历史上为农田,2018年农田丢荒,2019年开始修建创兴六路,现已建成创兴六路,部分区域平整后作为空地闲置。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1)通过对目标地块历史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地块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可能性,主要污染途径为地块内填土及土地平整过程中机油的跑冒滴漏过程所致。

(2)调查地块范围潜在污染区域为地块内土壤裸露区域。潜在的污染物主要为铅、石油烃(C10-C40

(3)下一步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初步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

调查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具体位置分别位于地块外西380m的山林地(BS1)和地块西北740m的山林地BS2)。监测因子包括:理化性质(2项)、GB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共采集土壤样品19个,地下水样品4个。

调查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和判断布点法相结合,共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BJS1~BJS3。

地块内土壤监测点钻孔深度为6~8m,共计采集15个土壤样品,2个堆土土壤样品和2个平行样,监测项目为基本理化性质、GB36600内必测45项及特征污染因子,包括:pH、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BJW1、BJW2BJW3,分别对应土壤监测点位BJS1、BJS2、BJS3,中BJW1建井深度为7.57m,BJW2建井深度为6.89m,BJW3建井深度为5.96m,共采集3组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项目pH、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如下:

(一)土壤: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基本理化性质分析检测共19件样品(含2个平行样)。土壤样品pH值介于4.53~9.52之间,其中轻度酸化(pH4.5~5.5)土壤样品共9个,占47.37%,无酸化或碱化(pH5.5~8.5)土壤样品共3个,占15.79%;轻度碱化(pH: 8.5~9.0)样品2个,占10.53%;中度碱化(pH9.0~9.5)样品2个,占10.53%;重度碱化(pH9.5~10.0)样品3个,占15.79%;重金属和无机物砷、汞、镉、铜、镍和铅均有不同程度检出,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有机物因子及六价铬均未检出。

调查地块的土壤对照点样品中的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共计7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结果低于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其他有机因子及六价铬均未检出。

(二)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汞、砷、镉、铅、铜、镍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标准或小于风险推导值;六价铬未检出。地下水样品中的pH值,未超地下水Ⅲ水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感官性状浑浊度现场检测结果在59~61 NTU之间,由于浑浊度为水体物理性状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因此监测指标浑浊度不再进行评价。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采样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样品各检出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未因地块生产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土壤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各项毒理学指标检出结果均小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清远清城区441802004005GB01103号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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