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新五围E01-04-e地块
占地面积:145992m2
地理位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银垦大道西旁。中心坐标为N22.146579°、E113.033783°
土地使用权人: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荒废鱼塘。
未来规划:娱乐康体用地(B3),属于(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中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地块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8月。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结果基本明确了调查地块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前土地所有权人为新会市人民政府围垦工程指挥部和江门市新会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21年土地所有权变更为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调查地块历史以来均为农用地,用作鱼塘养殖用途。2008年至2014年由个人承包养殖,用于南美白对虾养殖用途。2014-2021年由中洋渔业广东银湖湾基地承包,用于水产养殖用途,主要养殖河豚、斑点叉尾鮰;2021年后开始陆续停止养殖。停止养殖斑点叉尾鮰后,地块内西南侧小部分区域鱼塘租给个体养殖户,主要养殖南美白对虾。2022年7月,地块内已无养殖行为。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娱乐康体用地(B3)。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地块外西南侧:地块外西南侧为鱼塘和建设中的新澳重大技术装备创意创业园。鱼塘与调查地块紧邻,新澳重大技术装备创意创业园位于调查地块外西南侧约60m,与鱼塘相邻。调查地块外西南侧历史以来均为鱼塘。在2019年进行了填土及地块平整,平整后建设新澳重大技术装备创意创业园;与地块相邻的鱼塘区域未发生变化。地块现状相邻区域为西北侧的鱼塘和和东南侧的道路。
地块外东南侧:调查地块外东南侧为道路。历史以来均为道路,至今为道路。2022年对道路进行扩建,距离调查地块约50m。地块现状相邻区域为东北侧的鱼塘和西南侧的新澳重大技术装备创意创业园。
地块外西北侧:历史以来为鱼塘,至今已无养殖行为。
地块外东北侧:历史以来为鱼塘,至今仍为鱼塘,用作养殖用途,主要养殖斑点叉尾鮰。
综上,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通过对调查地块的历史沿革、养殖情况、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方式等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地块土壤存在疑似污染的可能性。
调查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来源为饲料中添加的矿物质元素,主要污染途径为饲料沉淀溶解微生物富集过程中可能会造成重金属污染。潜在的污染物为金属锌、金属锰。
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工作,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的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初步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8月31日。
调查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具体位置分别位于地块外西北侧约1.1Km的山地(DZ01)和西北侧约1.2Km的山地(DZ02)。监测因子包括:理化性质(2项)、GB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金属锌及金属锰。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点位编号为S01~S16;共布设16个沉积物采样点,点位编号为CJ01~CJ16。调查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钻孔深度为3~6m,共计采集53个土壤及16个沉积物样品(不包括平行样),监测项目为基本理化性质、GB36600内必测基本项45项及特征污染因子,包括:pH、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金属锌及金属锰。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W1~W3,分别对应土壤监测点位S4、S5和S16;布设16个地表水采样点,点位编号为DB01~DB16。共采集4组地下水样品和16组地表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项目为:pH、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金属锌及金属锰。
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如下:
(一)土壤: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的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无机物铅、镉、砷、汞、镍、铜、锌及锰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和推导值。地块内土壤样品有机物仅有氯仿检出,检出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土壤中六价铬均未检出。
(二)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监测指标金属及无机物汞、砷、镍、铜、铅、镉、锌、锰共8项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六价铬未检出。
(三)地表水:检测结果显示,监测指标金属及无机物汞、砷、镍、铜、铅、镉、锌、锰共8项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六价铬未检出。
(四)沉积物: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沉积物重金属和无机物(砷、汞、镉、铜、镍、铅、锌、锰)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有机物监测指标及六价铬均未检出。
(五)土壤对照点:检测结果显示,地块的土壤对照点样品中的砷、镉、铜、铅、汞、镍、锌及锰共计8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结果低于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其他有机因子及六价铬均未检出。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采样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及沉积物样品各检出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和推导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未因地块水产养殖而受到明显污染,土壤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地下水及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及地表水各项毒理学指标检出结果均小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新五围E01-04-e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